存款業務

本會存款業務


一、活期(活儲)存款

  1. 本會提供活期(活儲)存摺開戶、金融卡、電話語音服務等各項申請,手續簡便。
  2. 於本會或各分部辦理開戶之同時申請通提手續,以提高提款之便利性。
  3. 電話語音服務語音轉帳、餘額查詢、利率查詢、預約轉帳等。
  4. 可享受代繳公共事業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手機通話費)、稅款、本會貸款本息、農健保費扣繳之便利。
  5. 定存或定儲利息轉入本人帳戶可免扣印花稅。
  6. 公司薪資轉帳戶可享更高的優惠利率。
  7. 開戶對象:
    • 活期存款—個人戶、公司戶、機關團體。
    • 活期儲蓄存款—個人戶、非營利事業法人。
  8. 具備文件:
    • 個人戶請攜帶身分證(外國人持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健保IC卡及印鑑親至本會或各分部辦理。
    • 限制行為能力人(年齡在七歲以上、二十歲以下)--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無行為能力人(年齡在七歲以下)--須經法定代理人代為開戶。
    • 法人戶--請備妥下列文件,由負責人親至本會或各分部辦理:
      1. 營利事業登記證。
      2. 負責人身分證及印章。
      3. 工廠登記證。
      4. 公司行號全銜之印鑑。
    • 其他團體--請備妥下列文件,由負責人親至本會或各分部辦理:
      1. 主管機關核發證照或核准成立或核准備案之文件。
      2. 團體全銜之印章及職章。

二、支票存款

  1. 支票存款—電話語音轉帳,查詢餘額、預約語音轉帳。
  2. 開戶對象:
    • 個人戶、公司戶及非營利事業法人皆可開戶。
    • 無不良票據紀錄。
  3. 開戶手續:
    • 詳填開戶申請書之各項資料、介紹人欄須已在本會開設存款戶者簽名蓋章。
      1. 申請人必須在本會活期(儲)性存款往來達一個月以上,設籍本鄉不受此限。
      2. 鄉內申請人活期(儲)性存款達陸萬元以上,外鄉鎮市一個月活期(儲)性存款平均餘額達伍萬元以上。
    • 繳交送票據交換所信用查詢費,每份壹佰元整。
    • 應準備之證件:
      1. 個人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及印章。
      2. 公司戶—負責人身分證、戶口名簿、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影本各一份及開戶印章。
    • 經信用查詢無退票紀錄且存款積數達本會標準者,即可開戶。
  4. 原客戶領票限制:
    • 支票存款戶三個月平均達20,000元以上,未達者收取帳戶管理費,每張支票10元整。
    • 已有退票紀錄或有經常註記紀錄者,限制發票或拒絕發票。
    • 對於往來已久,並在本會或分部其他活期(儲)性存款往來良好者,得不受以上之限制,視情況給予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