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業務

會員貸款辦理要點


貸款申請應具備條件

  • 須為本會會員或正會員同戶家屬、但存單質借及本會受託代放款項不在此限。(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
  • 本會逾期放款戶及其保證人債務未清償前,不得申貸或作為借款保證人。
  • 經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在金融體系有逾期、呆帳、支票存款拒絕往來戶未解除前及信用卡帳款未繳付者不得申請為無擔保借款人及保證人。

一、擔保貸款應檢附資料

建物(含所在地資料)
  • 授信申請書(本會備索)。
  •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登記簿謄本(向地政機關申領)。
  • 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影印留存)現行全戶戶籍謄本各二份(各戶政事務所申領)。
  • 地籍圖、建物平面圖各一份(向地政機關申領)。
  • 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個人徵信資料表(本會備索),並須提供收入證明文件。
土地(含田、旱、林、原等地目)
  • 授信申請書(本會備索)。
  • 土地權利書狀及登記簿謄本(向地政機關申領)。
  • 借款人及土地所有權人現行全戶戶籍謄本各二份、身分證(影印留存)。
  • 都市計劃分區使用證明或以有內載都市計劃已編定分區之土地登記謄本為證(向縣政府都市計劃課申請)。
  • 土地地籍圖騰本(地政事務所申領)。
  • 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個人徵信資料表(本會備索),並須提供收入證明文件。

二、無擔保貸款應檢附資料

  • 授信申請書(查閱信用狀況、償還能力、營業狀況及過去償還情形)。
  • 借款人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影印留存)及現行全戶戶籍謄本(以戶政機關證明者)。
  • 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土地或建物(含基地)登記簿謄本乙份(地政機關申領)。
  • 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個人徵信資料表(本會備索)。
  • 借款人須提供收入證明文件。
貸款種類 貸款對象 貸款用途 貸款額度 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
一、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實際從事農漁業經營之農漁民 購置或交換耕地所需資金 購買、交換或繼承耕地者,每戶最高六百萬元
所提經營計劃書經農業改良場確定者,最高可貸一千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3.5% 最長20年
協議由一人繼承,因繼承耕地需現金補償其他繼承人所需資金
二、農機貸(含100噸以下省能源漁船) 實際從事農漁業之個別農漁民或農漁民團體
購置經核定之全新農漁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含其附屬設備)
依實際所需金額八成核貸
每戶自動化設備貸款最高餘額畜牧部分三千萬元,其餘為一千二百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4.5% 一年至七年,以代耕或出租業務為主者最長四年
辦理農機代耕或出租業務之農漁民 投資改造(改裝)傳統農業設備為自動化設備
三、加速農村建設貸款
1. 農業天然災害紓困貸款
農委會宣布災區內受災合法經營之農漁民 災後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 由農委會依項目訂定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3% 由農委會依貸款項目別訂定
2. 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專案貸款
18~40足歲農漁業院校畢業或受過農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經政府機關表揚之農村青年 農業生產、運銷、加工、手工業及農業服務所需資金 初借或申借未滿一年者總餘額以三百萬元為限,每人貸款總餘額最高為六百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4.5% 資本支出貸款最長十年
週轉金貸款最長三年
3. 輔導養殖漁戶生產貸款
區農會甲類會員或農會會員且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等 水產養殖業者購置生產設備及養殖週轉金
生產設備貸款依養殖面積及種類分別核定,每戶最高二百萬元
週轉金貸款每戶一百二十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4.5% 資本支出最長十年
週轉金最長三年
4. 改善酪農經營貸款
經政府備案之酪農戶並具備收乳證明及無結核病及無布氏桿菌病檢驗健康證明 購買牛隻及購置生產經營設備所需資金
購置設備及牛隻,每頭最高五萬元
農委會降低牛乳生產成本計劃之示範戶最高三百萬元,示範戶以外酪農戶最高二百五十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4.5% 最長五年
5. 畜牧污染防治設備貸款
畜牧場:飼養五千頭以下豬隻之養豬戶,三百五十頭以下之養牛戶,十二萬隻以下飼養家禽戶,飼養羊、馬、鹿、兔或其他家畜二千頭以下 畜牧場:設置、改善三段式廢水處理設備,改建無排放水畜舍,設置堆肥製造、除臭設備、沼氣利用與焚化爐等設備
按實際設備所需金額九成核貸
畜牧場(戶)每套汙染防治設備最高不得超過五百萬元
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最高不超過八百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3.5% 最長八年
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 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禽畜糞堆肥處理製造設備
四、輔導修建農宅貸款 年滿二十歲以上且設籍六個月以上之農漁民 修建自用農宅所需資金 每戶最高六十萬元 機動調整(現行利率)年息2.625% 最長七年